新疆昆仑振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锅炉安装工程招标
新疆昆仑振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糠醛及糠醛渣制100万吨
蒸汽、10万吨有机肥项目
2*75t/h锅炉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xjzl-2025-006
招 标 方: 新疆昆仑振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5年10月
第一卷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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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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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新疆昆仑振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糠醛及100万吨蒸汽、10万吨有机肥项目-------2*75t/h锅炉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产业园区】 工程业态及规模:【新建项目 ,规模----年产3万吨糠醛及100万吨蒸汽、10万吨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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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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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模式及发包方式 |
邀请招标 发包方式为:总价(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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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标准 |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合格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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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具体开工日期及节点要求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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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资质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须满足具体项目要求】及以上资质等级,近3年内在建筑行业无不良记录。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专业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 工程业绩:企业近3年内至少有实施过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工程(指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地域、使用功能、工期要求及管理模式等)的施工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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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 |
1、 按工程进度进行申请支付,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节点申请支付,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已完工工程造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已完工工程造价的95%;余5%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2、工程款支付方式为:电汇、现金、支票、承兑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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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应方式 |
包工包料,以国家同等行业标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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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布 |
发布时间:【 2025 】年【11 】月【 04 】日。(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整发布时间,且不另行解释) 发布方式:☑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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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 2025 年 11 月 22 日】前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现场踏勘地点:施工现场 联系人及电话:【王万兴 / 13604281869 】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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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书面提疑 |
时间:【 2025 年 11 月 22 日】前以电子形式提疑或以书面形式提疑。 地点: 【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国家级农产业园区管委会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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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书面答疑 |
时间:【 2025 年 11 月 22 日】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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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购买及投标保证金缴纳 |
招标文件购买每份贰仟元(¥2000.00)对公转账,转入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锅炉安装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2025 年 11 月 04 日 发布方式:☑电子版 投标保证金金额: 叁拾万元整(¥30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转帐、电汇、现金、支票)到账时间:【 2025 年11 月 15 日】下午【 18时 】前 户名:【新疆昆仑振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859010012010145596788】 开户银行: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支行 (行号402891200016) 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各投标人凭银行收讫后盖章的银行进账单到招标人财务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换取地点:【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国家级农产业园区管委会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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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退还 |
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确定中标单位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未中标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直接转为合同履约金的一部分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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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密封袋面写明 |
写明招标人名称:【新疆昆仑振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xjzl-2025-006】。 工程名称:【新疆昆仑振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糠醛及100万吨蒸汽、10万吨有机肥项目----2*75t/h锅炉安装工程】 并明确注明【 2025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1时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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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
提交时间:【 2025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1时 】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1时 】其后交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书面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国家级农产业园区管委会4楼】。 联系人:【 王万兴 】。 联系电话:【 13604281869 】。 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技术标(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完整投标文件的电子版U盘壹份。 未提交完整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单独提供《投标报价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各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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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后18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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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参会人 |
地点:【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国家级农产业园区管委会4楼】。 时间:【 2025 年 11 月 22 日】 参会人员: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人监督职能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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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评标原则 |
合理价格中标(不支持低价中标),中标价以中标人最终投标报价为准。具体详见投标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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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1、 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保证金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自行补齐; 2、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电汇、银行转账; 3、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时间: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分为两次,第一次在锅炉本体、钢架(含紧身封闭)、上料系统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出具验收合格单,乙方凭此单到甲方财务部办理返还手续,本次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50%;第二次在水压试验完毕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专业负责人出具验收合格单,乙方凭此单到甲方财务部办理返还手续,本次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50%,至此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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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特别说明 |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模板,填报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附合同及其附件,如有疑问,请在提疑阶段提出;中标后签订的合同,只根据其中标情况修正投标报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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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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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 工程概况
- 物业形态:【新建项目 】。
-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选择中标单位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 招标范围
2.1、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2.11、锅炉本体设备安装
炉膛及燃烧系统安装
汽包及水冷壁及蒸汽管道安装
过热器、蒸发器安装
省煤器安装
空气预热器安装
钢架及平台扶梯安装
本体管道、阀门、安全阀、对空排气阀、消音器及相应管道安装
本体仪表及控制系统安装
所有容器与之相关联的管道、阀门、仪表疏、放水及排空管路系统安装
紧身封闭安装及验收
2.12、附属设备安装:
给煤、给料系统设备安装
排渣系统设备安装
风机及风烟系统设备安装
吹灰系统设备安装
给水系统除氧系统设备及管道安装
燃油点火系统及点火油泵、油罐、管路、阀门、仪表及附属系统安装
加药装置及辅助设备安装
电气设备安装及电气仪表dcs控制系统设备安装。
锅炉厂房范围内定排,连排扩容器及其附件管道安装
压缩空气系统管道安装
临时吹管管路安装及拆除
2.2、工作内容
2.21、配合甲方进行到场设备开箱验收及交接
2.22、配合甲方对基础进行验收及处理
2.23、设备就位安装
2.24、焊接及热处理及高压管道焊缝探伤
2.25、水压试验及临时上、下水管路安装、拆除及升降压曲线绘制
2.26、防腐保温施工
2.27、调试配合
备注;以上工程安装必须能够满足锅炉正常连续运行工况,且能达到锅炉最低/锅炉额定出力,但不限于此;
2.3、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以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洽商、图纸会审纪要和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图纸会审纪要、中标通知书、招标书及其附件、工程投标文件及附件、工程预算书等所确定的内容均属本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另有约定除外)。
2.5 主协议约定的承包人的配合工作及责任。
2.6 上述约定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外,发包人另行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内容,竣工前后零星工程的整改、修缮,其他零星工程等(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
3.合同价款承包方式
3.1 本工程合同暂估价款为预估开口价、含税、最终以实际工程发生量为准。工程类别:一类工程,地区类别:一类地区,取费标准:一类取费,执行“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办法(2011)”计价标准,执行“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应用数据库(2014)”定额标准,如化建定额标准更新,按最新化建定额标准执行。(按化建定额壹级取费最新标准执行,向下浮动9%)
3.2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仅供参考,投标人须自行复核其准确性,如有异议请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
3.3 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原则上不能修改,投标人对其有异议的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
3.4 工程量计算依据:具体以本工程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3.5 物价与人工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备忘录并存档。
3.6 投标人结合自己的经营情况,实力情况和市场行情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策略和市场风险等因素,自主填报工程量清单报价。该工程量清单的报价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附件要求且包含投标人一定利润的合理报价。
4.技术标准
本锅炉的安装应严格遵守: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73-2022》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4272-1992 《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
GB50727-2011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L/T5072-2007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之规定及锅炉行业相关标准;
焊接工艺评定也可按照ASME第Ⅸ卷《焊接和钎焊评定标准》进行;
锅炉钢架安装应严格遵守:
GB50221—95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2-200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在上述标准、规程(规定)发生矛盾的情况下,以高标准为准。
现场验收试验,凡未另行规定的,均按照上述标准、规范进行。
5.质量要求
5.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合格 】。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
5.3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详见本招标工程合同文件附件相关约定。
6.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日期及节点要求,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7.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8. 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8.1 按月进行申请支付,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节点申请支付,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已完工工程造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已完工工程造价的95%;余5%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8.2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承兑汇票
9. 对投标人的要求
9.1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与质量检验测试手段。
9.2 投标人不得挂靠承揽工程,中标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此类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承包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9.3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报经招标人认可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经招标人 的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撤离,否则需按合约定承担违约及处罚责任。招标人对项目经理或项目其他成员认为不适宜的,中标单位有责任调整充实更得力的项目经理及其成员。
10. 投标保证金
10.1 除根据规定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外,确定中标单位后1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以到招标人处退还投标保证金,但不计利息。
10.2 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未征得招标人同意而中途退出投标;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妨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
中标人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而拒绝签订合同的;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工作人员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1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
为该工程项目而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任何答疑文件和补充修改文件:
11.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1.2 招标文件发布
发标方式:电子版。
【本次招标无施工图】
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和图纸后,如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质疑文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人以盖章文件的形式回复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
答疑的目的是澄清各投标人的疑问、解答该阶段投标人可能提出的任何有关方面的问题。
如果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错误(包括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组成文件中出现明显或不符合思维逻辑或打印错误等的错误)时,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与方式提出质疑文件。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发现并未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质疑,中标后,中标人必须接受由招标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的书面解释。
由此而形成的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1.4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答疑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当立即以书面的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 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 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 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擅自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
- 2.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 3.招标人声明招标文件中的现场地质勘察资料及有关施工现场情况和相关的市政管线等数据均是以诚实可信的态度提供给投标人参考的,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相关资料的准确性。
- 13.开标
-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按12.3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 开标在内部监察部门监督的情况下开标,投标单位原则上不参与开标(另 有约定除外),且只对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投标报价承诺书》未加盖公章或者企业法人代表未签字或盖章的;
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未按商务标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不符合投标报价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样品评审不合格(若有要求);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且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新的补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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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小组进行评审。
14.评标
14.1 评标小组与评标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组成,负责评标活动。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14.2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投标规定,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14.3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综合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除非招标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或招标人允许总价优惠报价,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比例修正综合单价。
当各单项金额相加与其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单项金额为准,并修改相应合计金额。除非招标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或招标人允许总价优惠报价,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比例修正各单项金额。
商务标总价中评标小组认为投标报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或有明显的漏项和多项,评标人将予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视其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光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但投标人仍需提供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投标光盘。
14.4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否决
评标小组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评标小组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写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14.5 清标:主要是把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汇总分析,得出各项目的相对报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方编制的内控价进行对比审查,其主要内容有: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完整性审查: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打印或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投标文件上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者签字是否齐全;如有投标人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鉴或者签字是否齐全;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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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明的投标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
- 是否按要求填报了投标文件;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投标光盘;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样品并经评审合格;
- 是否有提出与招标文件条款相悖的要求;
- 是否有招标文件对无效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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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审查:对照招标文件,查看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分析、判断出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并对细微偏差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
计算错误审查: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进行审查;
合理性分析:对重点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单价的组成是否合理进行审查;
对措施费用分析:对照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对措施费用的合理性以及计费方式进行审查;
对本工程总价(开口价)、各项目单价及计费费率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测算;
对投标人所采用报价技巧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判断;
评标委员会负责清标工作,并对清标结果负责。
14.6 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清标报告和招标文书上规定的评标原则进行评审投标报价合理,不低于其个别成本;未提出与招标文件条款相悖的要求。
评标办法:
合理价格中标
第一轮开标后,若各投标单位报价合理且在发包人的内控价一定范围内,则进行第二次报价,采用逐步淘汰方式选定预中标单位
发包人有权对投标单位的不平衡报价进行清标议标;要求投标方进行修正,但修正后的报价不能高于投标报价。
评标小组评标后将根据各投标人报价排名顺序形成评标结果报告报招标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15. 合同的授予
合同授予标准
15.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人。
15.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小组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15.3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5.4合同的签订
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主要内容见合同文件,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可以对合同文件内容进行局部修改、调整,中标人应同意按招标人修改、调整后的内容签订合同。
中标人如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文件,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15.5履约担保: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下述方式执行。
履约保证金为 50 万元,待中标通知书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后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补齐)。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时间: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分为两次,第一次在锅炉本体、钢架(含紧身封闭)、上料系统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出具验收合格单,乙方凭此单到甲方财务部办理返还手续,本次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50%;第二次在水压实验完毕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专业负责人出具验收合格单,乙方凭此单到甲方财务部办理返还手续,本次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50%,至此合同履约保证金返还完毕。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人需按上述要求对应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废除授标或者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6. 过程保密
16.1 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标价、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或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投标人都不应向其它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16.2 若投标人不遵守以上条款,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任何因忽略上述条款而做出的索赔将不获考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 中,对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被取 消投标资格。
1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评标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7. 廉政建设
17.1 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平、公正、杜绝腐败,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承诺以下廉正合作条款:
投标人或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招标人工作人员吃饭、喝酒、娱乐或进行其他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礼券、提货卡等,下同),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给予招标人工作人员好处;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或者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7.2 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招标人工作人员向投标人及投标人工作人员索取财物及索要其他好处的或者要求吃饭、喝酒、娱乐以及其他消费的,投标人保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招标人举报;若投标人向招标人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同意根据实际情况每次给予投标人或举报人奖励;若投标人未向招标人举报并满足其要求的或隐瞒事实真相或故意包庇招标人工作人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或者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7.3 投标方有责任接受招标方在招投标期间廉正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